马来西亚佛教资讯网   打印

丁福南:免引起负面影响 反对法轮功注册

  2001-03-30 12:00:00  南洋商报

(槟城30日讯)民政党全国中委丁福南医生表示,任何非佛教组织,或和佛教没有关连的组织,却使用源自佛教中的“法轮”一词,不但具有误导性,也容易在佛教界中引起混淆。

        他说,如果法轮功组织有诚意为人类的健康作出贡献,就不应该利用佛教的名词来宣传本身与佛教完全没有关连的活动。

政府应慎重考虑
        丁福南强调反对法轮功注册在大马成立的申请,他希望内政部慎重考虑佛教界的反应,避免引起佛教界的混淆及可能带来的严重负面影响。

        本身也是佛教徒的槟州行政议员丁福南医生是针对法轮功有意在大马申请注册一事受询时作出上述回应。

        发源自中国的法轮功是由李洪志所创办,在短短的数年蔓延全中国乃至全世界,不过中国政府方面已经将法轮功列为邪教,全面禁止法轮功活动。

法轮字眼引混淆
       
丁福南医生表示,他非常赞同佛总主席寂晃长老所说的,如果法轮功不是佛教团体,就不应该引用法轮字眼。

        我国内政部副部长拿督曹智雄日前表示,如果法轮功不涉及政治活动的话,该部门有可能批准它的注册申请,不过,国内以佛总为首的多个佛教组织已经致函内政部,表示反对法轮功在马来西亚注册。

        丁福南医生则认为,就算法轮功不涉及政治活动也不应该得到批准,因为“法轮”是佛教的代名词,而中国国内已经有迹象显示由于法轮功在宗教上所引起的混淆带来负面影响,例如法轮功学员在天安门自焚的行动就是一个证明,他希望这类事件不会发生在我国。



首页 > 时势动态 > 本地新闻 > 2001 > 正文
http://www.mybuddhist.net/cms/e/action/ShowInfo/?classid=227&id=1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