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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佛青促修法釐清信教

  2008-08-12 12:00:00  东方日报

(吉隆坡12日讯)马来西亚佛教青年总会促请政府尽快修改法令,以制定明确及健全的司法制度,解决目前因为皈依及脱离回教之后所面对的种种问题。

        马佛青今日发表文告,敦促政府尽快制定明确及健全的司法制度,一劳永逸地解决在现有的法律下,我国人民或其家人在皈依回教后所衍生的遗产分配、丧偶处理及脱离回教等问题。

        对于律师公会于8月9日举行的『皈依回教:联邦宪法第121(1A)条文』论坛被迫中止而深表遗憾。马佛青认为,有关论坛的目的只是纯粹以司法的角度探讨大马民事法律和回教法的冲突,完全没有挑战回教地位及挑衅种族情绪上的意图。

        『律师公会已表明只会从多个角度探讨国人在皈依或脱离回教后所面对的法律困境和相关法令的不足及须改善之处。

再者,当天的与会者当中不乏各宗教代表及回教学者,况且,修改法令的权力在于国会,并不是律师公会的权限。』

        马佛青承认回教为大马国教的法律地位,也坚持各族在宪法明文赋予下,享有宗教自由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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