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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义法师被控10控状 包括失信偽造文件等

  2008-07-16 04:47:04  星洲日报

(新加坡)目前请假的仁慈医院院监明义法师週一(7月14日)早上被捕,到设在广东民路广东民警察中心的商业事务局录取口供,直到晚上10时15分左右获准保释离开,並於今日(週二,15日)被控10项控状。

此外,经常以表演特技筹款,善名远播的明义法师面对10项失信、偽造文件、虚报假资料等控状,但叶宝龙高级律师表示,这些钱实际上並没有就此被明义佔为己有,只是在各个不同的机构的名义下周转。

坦然面对摄影记者

明义法师早上被控上法庭,从容面对摄影记者。

据悉,明义法师早上8时半左右到律师楼接3名代表律师和助手,並在他们的陪同下来到法庭,抵达时大约8时50分左右。

他与3名律师和助手从银色休旅车下车,从容步入法庭。他面对镜头时毫无闪避,甚至面带微笑,坦然面对摄影记者。

明义法师的代表律师叶宝龙表示,明义法师已经於週一卸下所有与仁慈有关的职务,目前专心协助调查。

助理与科技经理齐被控

此外,明义的私人助理杨志航(33岁),也涉嫌与明义法师合谋而被控上法庭,面对两项控状,而仁慈的一名科技资源中心经理潘孝华(48岁),也同样涉嫌与明义法师串谋,向慈善总监提呈假资料,週二一起被控。

杨志航面对的第1项控状指他在2004年5月17日,与明义法师合谋偽造付款单,让仁慈的一名女书记准备付款单,谎称仁慈將50万元借给曼陀罗;第2项控状指他在今年1月与明义合谋,向慈善总监呈报假资料,因此触犯慈善法令。

第1项控状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长达7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第2项控状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高达5000元,或监禁高达1年,或两者兼施。

潘孝华面对一项传票,面控后,案件展至8月4日进行审前会议。

传票指他於今年2月间,与明义法师串谋,向慈善总监提呈假资料。也就是由明义法师將一封署名郑姓男子签写的信件提呈给慈善总监,信中提到一笔60万元捐款中的30万元,是要借给明义法师的友情贷款,以及明义法师於去年曾將共30万元还给郑姓男子,后者叫明义法师將其中20万元当成是捐给仁慈的捐款。

传票指被告触犯慈善法令。(人名译音)

仁慈前雇员涉藏色情片被控

在调查仁慈医院事件的过程中,当局也发现仁慈的一名前雇员,涉嫌藏有117部色情影片,週一因此將他传控上庭。

这名前雇员是27岁的彭良泉,大学生,面对6项指他触犯影片法令的传票。

他面控后,法官將他的案件展至7月22日在第3庭进行审前会议。

6项传票中,4项指他於今年2月18日,分別在荷兰路附近康华花园(Cornwall Garden)的一间公寓,以及在淡滨尼32街第304座组屋的一个单位內,拥有117部的色情影片,包括:

-在一台膝上型电脑里,藏有77部色情影片;

-在43个数码光碟和录像光碟中,有40部色情电影。

另两项传票指他於同一天,在上述公寓和组屋,拥有未经电检局审查的28个数码光碟和录像光碟,內有总共21部电影。(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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