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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失信伪造文件 明义法师呈书面陈情

  2008-10-10 05:05:19  星洲日报

(新加坡)明义法师被控10项失信及伪造文件欺骗等罪名的案件,周四第5度进行审前会议。明义法师早上通过律师,首次向控方提呈书面陈情,控方表示需要时间考虑,因此案展本月29日再进行审前会议。

本案原定于周四(16日)早9点进行审前会议,明义法师(46岁)一早8点多便到法庭,独自坐在庭内公众席上等候,神情凝重。

据了解,辩方律师将一份书面陈情递交给控方副检察司,控方需要时间考虑,然后再给予答复。

律师哈密都受询时说,案件目前仍在审前会议阶段,不便透露情况。

失信290万令吉

一般上,任何被告在被控上法庭后,辩方通常会向总检察署陈情,以法律论据、证据和个人情况等方面,要求减轻或撤销控状。

明义法师于早上9点15分审前会议结束后,在代表律师陪同下快步走出法庭,坐上一辆休旅车离去。

仁慈医院前院监明义法师是于今年7月15日,与他的前私人助理杨志航(33岁),以及仁慈医院前经理潘孝华(47岁)一起被控上法庭。

明义法师面对10项控状,包括失信、向慈善总监提供不确实资料及伪造文件欺骗等,涉及款项约共达126万新元(约290万令吉)。控状中以伪造文件欺骗罪的刑罚最重,最高刑罚可被判坐牢长达7年及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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