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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修改法令 解决改教问题

  2009-05-03 12:00:00  东方日报

(八打灵再也3日讯)内阁已通过婚姻宗教转换权力及孩子未来宗教信仰政策,惟最终修改法令才是上策及最终目标!

        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副部长拿汀巴杜卡周美芬指出,内阁近日已作出一个重要的政策决定,即通过婚姻宗教转换权力及孩子未来宗教信仰政策。

        她说,现阶段仅初步宣布政策通过,但仍未实际修改法令,而修改法令才是最终目标。

        『我们不是要表面的政策决定,而是确确实实的落实这两项修改法令。』

        她是周日为千百家佛教居士林主席『卫塞节推展礼及花车亮灯仪式』上,如是表示。出席者还包括马来西亚佛教首席达摩拉达长 老、觉境法师、子百家佛教居士林会长刘长发居士、及工委会主席黄天强居士等。

各族需互相尊重
        她指出,民众很多时候皆会利用转换宗教,来推卸夫妻间应履行的职责,而政府也没理由让宗教转换程序,变成被利用的工具。

        『原则上,在民事法令结合的婚姻,若日后某方要转换宗教信仰,就须事先前往民事法庭解决婚姻问题,才到回教法庭进行转换程序;至于孩子的宗教信仰,将交由孩子们成年后自行决定。』

        此外,她表示,我国单一种族权力的控制,都不是国民想要、想承认的,而马来族群有必要同时尊重其他种族及宗教的存在价值。

        各族群彼此间应相互了解与尊重,大马土地实属各族群共同拥有,而这时期应通过各方面的彼此学习,以促进各族间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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