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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寺院宫观将禁止烧高香

  2009-06-23 22:06:06  成都商报

(中国讯) 记者昨日从中国政府网获悉,国家旅游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宗教事务局等六部委已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宗教旅游场所燃香活动的意见》。根据这一意见,各地寺院宫观将禁止烧高香、成把烧香和在殿堂内等禁火区烧香的行为;未登记为宗教活动场所,仅是文物保护单位的寺院宫观,不得进行燃香活动;峨眉山等著名宗教旅游场所还将开展文明燃香试点。

  此外,有关部门将对景区的燃香活动实施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强拉游客烧香许愿、骗取钱财等违规违法行为,严禁旅游企业、导游以任何名义和借口诱导游客烧高香。

  成都市民宗局负责人昨日向记者介绍说,超过60厘米的香即为“高香”,超过三炷就是“成把烧香”。早在2006年,成都就在全国率先提出文明进香。成都佛教协会、道教协会发出倡议,号召香客采用“环保线香”和鲜花供奉。倡议书提出,所烧之香若原料粗劣,不仅破坏环境,还有违佛道两教宗旨。目前,文殊院、大慈寺、昭觉寺、宝光寺、龙泉石经寺和青羊宫等知名寺院、宫观基本杜绝烧高香和成把烧香的现象。“去年曾有香客持1米高香进入普照寺,就被工作人员成功劝阻。”这位负责人介绍。

  不过,成都部分区县和农村地区仍存在“烧高香”现象。市民宗局表示,下一步将加大这方面的工作力度。对于寺院、宫观外售卖高香、劣香或拉人烧香的现象,将通过各部门联合执法的方式加以解决。

  记者昨日还从省旅游局获悉,经过几年的有力整治,近一年来,全省对于强拉烧香已几近“零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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