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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炳寿:研究调低法定年龄 青年组织领袖或限30岁

  2010-09-04 12:00:00  星洲日报


 
马佛总顾问释寂晃长老(左)传烛火予颜炳寿(中),旁为马佛青总会长王书优。

(马六甲4日讯)青年及体育部副部长颜炳寿表示,青体部正致力研究如何将青年组织领袖的法定年龄进一步降低,其中一个可能性是从目前的40岁降至30岁,以期符合国家青年组织的25岁标准。

        他表示,在国家青年法令修订之前,一些青年组织领袖年龄甚至高达60岁,一直到青体部努力说服有关领袖放下职务后,再把法定年龄限制修改在40岁。

        “虽然在开始阶段青年组织会有明显的断层现象,但这也是好的开始。”

        颜炳寿今早为马佛青2010年度国州联席会议主持开幕致词时说,他个人认为30岁是一个适合的年龄限制,不过这还需要从长计议。

        他强调,受法定年龄限制的青年组织,是指在青年法令下正式注册的独立组织,国内目前大约有近7千个这类组织,但并不包括作为母会臂膀的乡团会馆青年团。

        他指出,乡团会馆设立青年团的目的,在于培养未来接班人,若青年团注册为独立团体,可能与母会宗旨有所冲突,无法达到培养接班人的目标。

        “再者,社团发扬文化及教育的工作,本来就没有年龄限制。”

        另一方面,颜炳寿对于政治领袖把宗教膜拜场所当作宣传政治的地方感到非常遗憾。

        他说,许多人对与本身信仰以外的宗教并不认识,而这也是马佛青必须面对的挑战之一。

        他赞扬马佛青不仅是最早注册的团体之一,也在政治、经济、文化或其他国家课题上,站在佛教角度上踊跃提出意见,反映其充满活力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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