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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可设宗教学会 校长掌批准权

  2012-01-13 23:35:20  光华日报

(吉隆坡13日讯)日前发生的马六甲某中学以限制学生偏于选择佛学会及华文学会,而关闭佛学会,马来西亚佛教青年总会(马佛青)于近日再接到另一单发生在彭亨文德甲某国中关闭佛学会的案例。

“该校校长给予的理由是,非伊斯兰教学会不是属于州教育局的课外活动项目内,而决定关闭。”

马佛青在周五的文告中认为,学生参与宗教学会,除了能净化身心,也能在课余时间学习以宗教的价值,如何待人处事。校长限制,甚至阻止学生履行其宗教信仰的行径,是有违宪法保障国民宗教信仰的自由。

马佛青指出,类似的事件也曾于2010年6月,发生在巴生高级中学。校方也是以同样的理由关闭校内的非伊斯兰学会。当时是经过副首相等方面的回应,该校内的所有非伊斯兰学会才有望重新运作。

“教育局也于2011年4月初,发出新的通令,即只要符合所列明的条件,校长可以批准宗教学会的成立。马佛青也有相关的副本。”

若任何中学佛学会面对相同的问题,可联络马佛青秘书处,以索取该副本,以出示给校方。联络号码:03-78049154/9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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