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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反对死刑吗? 赞成死刑的一些主张

谭文信  2010-08-24 03:26:15  南洋商报

大马籍青年杨伟光因运毒而遭新加坡法庭判处死刑即将问吊的案件,获媒体报道后引起读者注意。

而佛教角度,如何看待死刑?现特从多个角度来探讨“死刑该废除与否”的议题……

为了对某些赞成死刑的主张有所理解,我们必须阅读一些相关课题的讨论。而在阅读的过程中,我们很容易就会发现这是非常激烈的道德争论,毕竟这和剥夺一个宝贵的生命有关。

现在且让我们看看那些赞成死刑的人是怎样自圆其说的:

⑴执行死刑将能有效阻吓犯罪

赞成死刑的人认为,这是阻止严重犯罪的最佳手段。邻国那位“尊贵的部长”就是持这种主张。这种主张认为如果我们对犯罪宽恕减刑的话,只会使人视法律为无物,导致更多的坏人放心犯罪。

因此为了有效阻吓犯罪,凡是重罪者,一律格杀毋论。在这种情况下,死刑本身已不是目的,而是一种手段。目的是为了防止罪案再度发生。

问题是强执死刑真的有助于犯罪率降低吗?反对死刑者认为没有任何决定性的证据足以证明这个主张有效。反对者甚至引用历史来作出反证。

“当英格兰用死刑对付窃贼时,扒手们就在观看绞死窃贼的人群中行窃。”(引自《哲学理论与实践》273页、<美>J.P.蒂洛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反对者甚至还质疑:“如果死刑起着很大有威慑作用,那么为什么绞刑、行刑队和毒气室中执行的处决从来不用电视传播,或者在街道上进行,而是在相当秘密的狱中进行呢?”(同上)

⑵执行死刑帮助纳税人省钱

赞成死刑的人认为“无辜的纳税人不应当供养任何犯有死罪的人。”(同上)因为死刑犯通常不会改过自新,况且他已经被判了死刑,根本就不值得我们去负担他们的生活费用。

这种观点是认为死刑犯的生命根本就不值钱!尽管他可能真心悔改,想为社会作出一点奉献……

⑶犯重罪者死,是他们的报应

某些宗教圣典有“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之说,换言之,杀人者死,天经地义。贩卖毒品者,也等同间接杀人,因它会断送吸毒者的终身幸福,使他成为生不如死的废人。

总之,死刑犯就是罪该万死!是的,人会犯错确实是一件平常事,人也应该为其所犯下的错误付出代价,意即要受到惩罚才对。但最重的惩罚就一定非死刑不可吗?难道终身监禁不是一个较文明的选择吗?如果我们都自认是文明人的话。在美国生活的佛教徒荷嘉陵认为“佛法主要的立场,当然是把教化的作用放在威吓的前面。但当教化的力量已很薄弱时,佛教仍是要坚持止恶的原则,而不可让凶恶习气重的人一直得逞下去。尤其是大乘佛教讲究变通,不会为教条所束缚,当然也不会绝对反对死刑。”(《觉的宗教》188-189页、荷嘉陵著,台湾圆明出版社)

这位在美国生活的佛教徒会有这样的观点(不反对死刑),确实让我大吃一惊。我觉得已故高僧达摩难陀长老在其《佛教徒信仰的是什么》一书中的观点最值得我们警惕与深思!

“我们必须认清一个事实,杀生就是杀生,不能因为不赞成时称为‘谋杀’,赞成时称为‘处死’……如果我们排除了一切情绪的因素,我们就会了解杀生就是杀生。”

后语:写完这篇文章后,心情感觉沉重。毕竟杨伟光同乡正在生死边缘,客观论述并不符合我现在的心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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