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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与受的 道德天秤

廖国民  2011-09-28 02:09:45  《普门》

布施在佛教是重要的修行,拒绝非净财布施就等于拒绝这些布施者种福田、接受善缘改过自新的机会,但接受他们的布施会否引起其他的道德问题呢?

最近国内一些富豪,计划以博彩盈利来资助华文教育。除了政府教育政策的争论,这课题也引起了道德上的争议。其实类似的“道德矛盾议题”在佛教界一直都在讨论着。

我大学学佛时,同学们就爱争论:“如果你杀一人可以救更多人,那么杀这个人究竟是造恶业还是造善业。”如果我们做一件坏事,却可以有好的结果,那么这事究竟算是好事,还是坏事?

从以上“赌博资助教育”案例看,佛教界也不免会“设身处地”地想,如果有人用不清净的财物布施,其行为是否有功德?佛教道场又是否应该接受?

布施是修行要点

布施是趣向佛道的重要修行。不管是南传的十波罗蜜或北传的六波罗蜜,布施都位居第一。波罗蜜者,即登彼岸,也即是说要成道,非行布施不可。经典中也记载了很多佛陀对布施的开示。在《大智度论》,就提及布施有两种:有净;有不净。

“不净施”有:“或有为求财故施,或愧人故施,或为嫌丽故施,或畏惧故施,或欲取他意故施,或畏死故施,或狂人令喜故施,或自以富贵故应施,或诤胜故施,或妒嗔故施,或憍慢自高故施,或为名誉故施,或为咒愿故施,或解除衰求吉故施,或为聚众故施,或轻贱不敬施。”明显地,以上“不净施”中并不包含以下不净之财物来行布施。

有四种之施清净

中部尼柯耶第一四二《施分别经》中佛陀如是指出:“阿难!于此有四种之施清净。何者为四?
(一)阿难!施之由施者为清净而非由受者。
(二)阿难!施之由受者为清净而非由施者。
(三)阿难!施之非由施者为清净亦不由受者。
(四)阿难!施之由施者清净而亦由受者。”

佛陀对此四种施清净进一步做出解释。对第二项,佛陀开示道:“阿难!如何施之由受者为清净而非由施者?阿难!兹有施者是恶戒恶法而有诸受者,是其戒善。阿难!如是者,施是由受者为清净而非由施者。”

来自缅甸的Saya U Chit Tin大师如此解释:“即使施者是不道德的、并不从正道获取所布施的财物、并不正信因果、并没有正确的心态,但是如果受者是有德行的,那么有关布施则因受者而清净,有很大的功德。”

功德不如清净布施

从以上的经文理解,对不净财布施,佛陀的开示可能和我们一般的想法相反。从经文中,我们看到佛教其实认同,如果布施给清净的受者,即使用非净财布施,其也一样有功德。但是据Saya U Chit Tin大师的解释,以不净的财物布施,虽然也算是善行,但是其功德还是不如以清净的财物布施。

“其结果之不同就如从好种子和坏种子长出的植物般。”同样地,我们也可以说,佛陀不会反对我们接受所谓非净财的布施。更何况布施既然是重要的修行,拒绝非净财布施也就等于断除了这些不清净布施者种福田,乃至于向善的机会。

但是,要特别强调的是,我认为我们绝不能错误地把以上的经文理解为,把不清净的财物用来布施可以净化我们获得这些不净之财所做的恶业。佛教的因果观不认为善恶业可以互相抵消。

其实世间的法律也如此。比如一个热心公益的善长仁翁,虽然做了很多好中,但是如果有一天因故致伤他人,他也一样得为他的错误行为负上法律责任。所以,如果你用杀、盗、淫、妄、酒之不正命方式取得钱财,再把这些钱财用在善业上,你固然因为布施而聚德,但是你还是得承担这些恶业带来的苦果。就如劫富济贫的所谓“侠盗”,可能赢得一些人的尊敬,但是最终也得承受抢劫的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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