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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 我对佛教与华社的几点反思
作者:释继程 发布时间:2007-11-02 来源:马佛总资讯网  点击:

在我国多元宗教的社会中,宽大的心胸,开通的态度,以便在宗教之间达致互相谅解,互尊重是需要的。 

佛教与华社关系的省思

  佛教在马来西并非单一种族的宗教信仰,其信徒虽然以华人为众,但也有暹罗人,新哈里新哈里斯(X兰)人,缅甸人及其他。马来西亚的华人并非是单一宗教信仰者,除了信佛教者为多外,还有道教,基督教及天主教、回教、日莲教,以及其他附佛教的民间信仰如天道教(一贯道),附佛教的新兴宗教如真佛宗等等。其实大多数人还是保留了民间信仰,甚至也有信奉印度教的神明的。

  因此可以说,佛教在我国虽是多元种族的信仰,而以华裔为众,故谈我国佛教离不开华裔社会;而华族宗教信仰虽是多元化的,却以佛教为主,故谈华文化亦不能忽略佛教。

  然而一定要说“佛教的根本在华教,要护佛教必须先护华教”这样的论调,却有商榷之处,因这种说法只有片面性的准确,只说明了一部份的实情。华人学留佛教固然是以华最好的媒介,但受英文教育者,却能在不懂华文的情况下,仍然学佛学得很好,何况其他种族还能以暹文,锡兰文、缅甸语学习,或者通过巴利文(南传佛教藏经的语文)研究。而在我国语文的教育政策推动下,有一些佛教徒将通过国语学习佛理。此点说明了一个宗教不是单一语言传播的,故只能说,为了研究华文系佛教而必须加强华文的学习,或者说因为研究佛教而能达到提高华文水准的效果,两者之间的关系不妨是密切的,却没有啥为啥的根本之说法。

  另一方面,过份强调这种片面的论调或一定把护佛教与护华教连为一体,对於那些受华文教育(包括非华人)及自认为华教斗士而不信奉佛教者,也是不公平的。况且佛教的根本应该是在其教主,教法及教团等三者,称为三宝,语文只是传播佛教教的媒介或工具。佛教目前在世界上流通有三大系,即巴利文系(流行地区以锡兰、缅甸及泰国等南传佛教国家),汉文系(中国内陆、台、韩、日等国),藏文(中国康、藏、蒙地区);在传播的过程中,现又从此三系而增加了日文及英两个传语系。

  我们的社会中常有以一种简单、片面的口号却当成绝对的论调来宣传一些观念,乃至以此为准则去衡量其他的。其实,文化及社会之结构皆是相对、多次元及复杂的,如此论调易造成二分法的现象,使人产生非此即彼,或非彼即此的假相,故而形成对峙、对抗。我们应该以更广的,多面的角度去看待,或分析文化或社会现象,提出较全面的看法兴观念,才不会陷入偏差的心态。对於像大马如此多元宗教、种族,语文、且结构复杂的社会,宽大的态度才是建设的正面积极因素。

华人信仰心态之省思

  基本上,华人对宗教信仰的心态是以现实功利为主,或出发点的。此现实功利主义的宗教信仰,也即是对所崇信的宗教所祈求的是世俗的利益,如求财求福求子感应,或治病、消灾、驱邪等等,因此以短浅私益的获得为准则,故重形式而有著繁琐的膜拜仪式,冗长的法会。当然也有不少华人在接受宗教时会追求更高的层次,如果他们有机会接触到高层宗教,或者本身在生命价值观上有更高的探索意愿,则会从具有哲学思想的宗教中去追寻生命的意义,乃至实践这些宗教的义理於生活中,以为生命境界的提升程序。

  由于华人不是属於宗教意识浓厚的民族,故对於宗教信仰的态度,从较高层次看是圆融、开明;就一般的层次来看,却有著稀松及混杂的现象,这造成华人的信仰多元化,而互融互摄,或交杂混合;若界线清楚者也没有强烈的排斥。然而在我国华人对某些宗教的态度还是有待改进的。虽然已较少视基督教及天主教为西洋教或西方宗教,但对皈依回教者,还视为“入番”或成为“马来人”的心理,是应该消除的。

  目前,一位闻人因财务官司进行时皈依回教,在官司完结后,被其同乡组织开除其乡籍。从这种事看来,华社还是得再检讨对回教的态度。在我国多元宗教的社会中,宽大的心胸、开通的态度,以便在宗教之间达致互相谅解,互相尊重是需要的。当然有某些偏激、极端的宗教组织应受到适当的疏导或限制,否则造成对抗、破坏、排斥他人信仰的作法,会制造宗教的紧张气氛,乃至纠纷、斗争,对国家、社会皆为不利。

  一些被视为邪教的新兴宗教也须检讨其教的教条及仪式,以免妨碍信仰者的家庭幸福,或对社会伦理造成破坏。那些假借传统宗教名义的新兴宗教,苦本身的教已不符合传统宗教的教理,就勿再借这些宗教而不妨另起炉灶,以免混淆信徒的视线,使他们不清楚本身信仰之宗教的面目。如提倡“五教同教”的德教会,已受到社会及宗教界承认,而一贯道,天道教也应舍弃密入教发毒誓等仪式,并脱离假借佛教的掩护而自成一宗。只有“真佛宗”仍然是“伪佛教”或“附佛教外道”。其实如果“真佛宗”真有其信心,何妨自立门户,反正信仰者依然信仰,而欲信仰佛教者不会被混淆或受欺骗。弘扬自所宗的信仰,比起伪仿佛教,或穿著佛教外衣掩饰而歪曲佛理,而被视为邪教、魔法,来得更好。

佛教近况的省思

  九一年底一位出家青年以谩骂式地批评并攻击一个佛教青年领导机构,九二年中一批青年僧众在此僧之领导下延续这项政击性行动。这是我国佛教界未曾有过的现象,其实也是其他地区没有发生过的现象,因此成为相当轰动的新闻,各华文报章争相报道。此佛青组织是近二十年佛教界最活跃的领导机构之一,对我国佛教运动贡献不少,尤其在带动青年学佛方面,有一定的成果。此组织是以在家佛教徒组成的,虽然也有僧青年曾担任或现任其重职,但此组织基本上还是以在家佛教及青年活动为主。

  此一行动暴露了佛教在我国近期发展中的潜伏性弱点,因为近期我国佛教发展主流是青年佛教及居士佛教,像其他地区那种以寺院为中心的佛教发展现象,在我国并不明显,分布在各地方的佛教团体都由在家佛教徒推动,寺院只在少数地区,或只限於宗教膜拜场所或仪式而已。此现象对於没有组织辅导的僧青年造成的衡击是相当大的,尤其是比较敏感的僧青年,若本身素质、条件又不比在家佛徒高,便易造成自卑心理,此为僧青年之困境。此困境若由自卑遂而转为增上力量,奋发图强,就会成为醒觉。若带动多僧青年醒觉,就可以渐渐成为僧青年的醒觉运动。然而此次的攻击所暴露却是负面的,这是偏激个性僧青年在自卑及持著僧伽特殊身份的慢心下暴发的行动。

  此行动暴露了佛教界内在危机,所造成的影响是两方面的。从正面的影响看来,将此危机暴露出来,可使佛教界看出佛教发展中的弱点,而它并未对基础还相当稳固的佛教造成成很大的伤害,故仍有机会转为警觉,而看出僧伽教育或僧青年教育的缺乏或不完善,僧伽或僧青年组织的缺少或不健全,进而思以改进,将僧青年组织起来,并重视僧教育,培养僧材,那么在两众(出家与在家)佛教徒的合作下,使大马佛教走向另一个里程。

  从另一群僧青年在进行著某一程度的醒觉运动中,或许可以看到佛教的未来。

  然而若从另一方面来看,单方面的政击引发了另一方的还击,也许就会使出家与在家佛教信徒分裂。以目前在家佛教的组织及多年以来的优势,假如一些有领导能力,或自觉佛法修养较高的在家佛教领袖,视此等僧青年的行为是恶劣的,并见僧青年尚未成长或组成有力量的组织,发动类似宗教革命运动的行动。他们可能对尚处於弱势之僧团采取严厉的批判及强烈的政击,提出“出家僧徒并没有教导或领导在家佛徒之素质,在家居士亦可住持佛法”之口号。他们甚至可以自皈依或接引其他信徒皈依,而皈依之对象为二宝;佛宝与法宝,或加上“居士宝”,而置僧宝于一旁,那么大马佛教所可能面对的衡击或破坏,将是难以估量的。

  庆幸的是我国佛教徒,尤其是在家信徒对于三宝的恭敬心是清净的,故无有此意,这许是这群僧青年有特无恐的原因。但此对於佛教徒造成的伤害还是存在的。尤其多年来佛教运动展开以来,僧伽形象已较前为提高,此次使此形象受到某种程度的伤害。然而若有人崇拜英雄或敢怒言者,此等亦可成为崇拜对象了。

  此批反对佛教组织筹款者在九二年底至九三年初发动了另一次筹款运动,但捐助对象却非佛教而是民间的华社机构。如果这次行动是此批僧众从破坏而到建设的象徵,那 这应该是值得赞扬与支持的。但如果是为了洗去上述的污点而加上“包装”及通过“广告”来宣传,那又另当别论了。本来为佛教或慈善教育等机构筹款,应是无怨无悔的行动,若在进行时批评这个不支持,批评那个在破坏,而有强逼他人来支持自己行善的论调的话,其行善之动机构就不那 纯了。若又以片面而有偏见的论点为据,更会造成一种错觉。

  本来作为宗教师的责任应以宣扬宗教教义为主,行有余力再从事其他社会慈善教育及文化工作,成为一个关心社会的社会工作者,那是最为理想的。但若对本身所宗之宗教没有深入地研究或较完整的认识,而去从事其他工作,舍本遂未,在种序上就有了倒置的作法。若再以现代的潮流——包装兴广告,造成平面的、浮面的视觉,掩盖了大部份的缺点,突显了小部份的优点,或以精玫的包装外表,掩盖了粗糙的“货品”,而名不符实的被接受了。

护教的省思

  佛教徒不论是不是华人,尤其是出家佛教徒,维护佛教是责任、是义务;受华文教育者,不论是否信仰佛教,尤其是华人,维护华教,也是责任、义务。若为华裔佛教徒,或受华文教育的佛徒,对于佛教与华教的护持,也是责任义务,但却会有轻重之分,这视个人的身份,以及本身所持的立场。把佛教与华教联系在一起,那也是相对而有条件的,即是具有两重条件者,才有应然的责任,而「华教与华教同一条根」的说法也同样是相对的,有条件的,同样是必须二者合为一体,即是中国佛教,才是如此的。

  若再说啥为啥的根本,那就是片面而有偏见的说法了,因为二者并无有啥为本啥为未的必然关系,故不必强为安排。尤其我国华教斗士长期以来皆以非宗教信徒为众,在他们为华教斗争的过程中,少有将宗教文化,或佛教纳入其中。或许可以理解为在华教斗争的大业上,已经耗费了他们的大部份精力与时间,当然就不易在宗教或佛教方面发挥了。

  同样的,如果一个专业的佛教宗教师,应用大部份的精力与时间在佛教的工作上,那么就不易腾出及分配精力在华教事业上。故 若强求对方来持本身所从事的工作,那就需要反省了。如果有某方因行有余力而自动去支持另一方,那当然是很好的。因此若各就本位而努,但在观念上取得应有的共识,在分工的情况下,仍然可以达到合作的效果,对於社会多方面的建设,将会是更好,更健全作法。

小结省思:

  环顾目前,我们几乎可以确定的是佛教与中华文化在我国的研究工作皆未达到更高的层次,因此我们需努力的方面很多,而减少一些不必要的纷争、批判、破坏是必需的,若华人社会及佛教界都从积极这一面,去从事建设工作。

  在从微观角度看出事项或现象的差别相对时,并从宏观角度理出理性或本质的统一性;从短时间进行的工作中看出各别分岐,却从长远欲达到的目标中达到理想之一致。如此则能对不同的意见乃至矛盾的看法,以及不同的工作乃至相对领域,皆有包容,尊重的心量。在建设的工作上,此等心态是重要的,因为这样可以减少因对抗而耗费的精力与资源,并能取长补短,达到相辅相成之效果,也许目前华社里的和谈与谅解之作法,正是朝著这个方向而努力。祈愿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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