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关于我们
支持我们
 
首页 | 菩提文库 | 时势动态 | 大马佛教 | 佛教视频 | 网网相源 | 图片库 | 关于我们 | 佛教分类
三藏经典 课题文章 智慧法语 佛教故事 文集 文学空间 书籍下载

 搜索。。。

 菩提文库最新
·我可以称台湾中国人
·不令六根流尘
·因果报应及家庭教育
·轮回中的亲人,仇人—
·人间处处为道场、生活
·“是非”+ - x ÷
·持素与因果
·佛教最慈悲的礼物--
·因果是迷信的吗?
·自杀是灾难的开始

 菩提文库热点
·佛陀的故事(图文)
·上香的正确方法
·认识拿汀斯里卢翠婷
·[马来西亚] 新闻自由的
·净化你的心灵——佛家
·吉祥经
·放生积福 拿汀斯里卢翠
·供香的方法
·胡因梦真面目 我的半
·佛陀的一生(漫画)

  首页 > 菩提文库 > 文集 > 星云法师 > 释迦牟尼佛传
第十九章 伽耶山太子修行
作者:星云大师 发布时间:2008-04-10 来源:释迦牟尼佛传  点击:

太子各方寻师访道,光阴茌苒,不觉度过五、六年之久的岁月。

各方寻师访道的结果,虽未能如愿,但太子并未感觉到失望,他更加强立定坚固的志愿,他感觉到自己的使命重大,所以才不容易达到目的。

别人能够做的事情,让别人去做;别人所不能做的事情,自己才更应该去做。现在,自己所要求的真理,在别人那里不能如愿求到,唯有用自己的力量去完成。

所以,太子就进入摩竭陀国伽耶山的附近,在优留毗罗西那尼村的苦行林中去修行。

这里,面临尼连禅河,河中终日流著不息的清流,两岸是美丽的白沙,在河的北方是一望无际的平原,这是一个闲寂的天地,也是一个修行最好的地方。太子就决定以这里作为自己的道场,不成就自己的大愿,决定不离此他去。

在以前净饭大王派王师追赶太子的时候,留下憍陈如等五人随侍太子,但太子当初跋涉在途中,各处参访,早就和那五人分开,现在,太子进入尼连禅河边的森林修行,憍陈如等听到这个消息,都从各方赶来,和太子共同修习苦行,并供太子随时使用。

太子用种种的方法,想要渡越生死的大海,专心修持,正心诚意,废寝忘食,修戒参禅,忍耐凡人所不能忍耐的严酷的苦行。

太子所修的苦行,真不是普通的苦行,修行到后来,目陷鼻高,颧骨显露,身形消瘦,面目全非。就是说他只剩下骨头和皮也不算过份。有一个时候,太子每日只吃一点大象和猿猴供养的果品或一点豆类,或喝一些豆汁,甚至后来还到了日食一麻一麦的程度。吃得少,而能生存,真是一回不可思议的事。虽然太子修习种种的苦行,但想要断烦恼妄想,超越生死的大海终不能够。

太子又再修学停止呼吸的苦行,冥口塞鼻,其结果只使他耳内发出轰轰的巨声,眼前只觉有无数的星花撩乱,额上像有锐利的宝剑在刺戳,头上像被皮鞭在抽打。

除此以外,太子还修了种种无理的苦行,想以苦行来征服肉体,咬紧牙关,日复一日,天天如是。虽然太子有的是青年的热情,勇猛的精神,除得了一点小小的效果以外,并未能达到他所希望的根本的觉悟。

烦恼、妄想,不能断灭;情欲、生死,不能解脱。在苦行时,好像克服烦恼,进入解脱境界到达成功的境地,可是,停止下来又不能如愿。

侍候太子的憍陈如等五人,看到太子如此热心求道,知道他有著金刚似的信念,所以都崇拜佩服到五体投地,把太子当天帝释一般尽心的侍奉,谦让卑下,随侍身侧,一刻不肯离去。

在太子修学苦行的时候,净饭大王是时时都挂念在心,及至听到太子只剩下皮骨相连的消息,不觉眼泪滔滔的如雨点一般的流下。他立刻命令车匿拿了很多珍馐美味的食品前去送给太子;耶输陀罗妃,摩诃波阇波提夫人,也嘱咐车匿,无论如何请太子为了使父王安心,使一切爱他的人释念,请他要吃完这些食品。

耶输陀罗妃,现在已对太子看破,把整个的爱,贯注在罗侯罗的身上。罗侯罗在母爱的抚育之下,渐渐的长大起来,可是耶输陀罗却天天都是过著寂寞的生活。有时,耶输陀罗也思念起太子,回忆著往事,常常暗暗的偷洒著伤心的眼泪。命运好像注定要她过著这寂寞的生活,想要完全忘记又不能做到。表面上耶输陀罗虽然过著静静的生活,但有时想到丈夫的苦行,而自己在王宫享乐,心中又有说不出的抱歉。她恨不能当面向太子诉说闷在心里的衷曲。

再说车匿,奉了王命,还没有出离王宫的时候,内心感到非常的难过,及至他走出宫殿,想到不久就可见到太子,他又欢喜高兴起来。

路上,车匿心急如焚,希望能立刻见到太子才好,等他到了尼连禅河畔,看见昔日相好圆满的太子,今日变得皮骨相连,不觉惊怕恐怖起来!他平伏在静坐的太子之前,说道:

『太子!怀念你的车匿在此拜见。』

太子睁开闭著的眼睛:

『啊!车匿!你来得很好,有甚么事吗?』

『奉大王的敕命,受摩诃波阇波提夫人和耶输陀罗妃的嘱托,送食品前来供养太子。』

车匿说后,把食品都搬出来。

『这些东西我不要,你赶快拿回去!』太子威严而又慈和的命令著。

『请你不要这么说,我就是特地送这些东西给你才来的。』

『车匿!我没有用这些食物的必要,这些东西反而障碍我的修行,快点拿回去,不要再噜噜苏囌,不要再叫我重复的述说一次。』

车匿本想把太子离开王宫以后的国家情况,父王的怀念,摩诃波阇波提夫人及耶输陀罗等一切人事情形报告太子,但都给太子制止。太子命令他火速回去,他无可奈何的含著满眶的眼泪告辞而去。

太子苦行的生活,一年二年,和往日一样;三年四年,还没有解脱;五年六年,太子没有退却一步;就是这样,悠悠的时光,又度过六年苦行的岁月。

时间虽然在无意义之中过去,但是,静静的,慢慢的,太子一天一天的走近解脱之门。

是在苦行的第六年,太子感觉到心中渐渐的明白,这个时候,那种境界是不能形容得出。太子仔细思量的结果,知道苦了肉体反而是执著肉体。

他想到,当初在跋伽仙人苦行林中,劝谏那些仙人,说明苦行的非法,自己虽然所修的苦行和他们不同,但自己毕竟也过六年苦行的生活。

解脱的大事,不是用肉体受苦才能得到,而是要忘了肉体才能获得;不能忘怀肉体,心就无法清净;心不清净,则一切污秽不能消除;污秽不能消除,那能走上解脱的大道?

太子想起当初,居住在王宫之中,有一次在閰浮树下静思,所想的种种问题,此刻与那时的比较,并没有丝毫的变异,并没有一点进步!

太子沉思著:「修行的方法如果专门重视形式,而无关心理的清净,这样的修行,绝不会有很大的效果。我应该决定,为了使心地清净,最好要努力超越一切,老是像现在这样的苦行、断食,绝不能达到我所要求的根本希望。」

太子这样一想,以为有魔来诱惑著他,他又感到非常不安。但随即又作如下的思惟:

「我现在把肉体受苦看作是善,让肉体安乐认为是恶,这已经是我思想上的习气。为了求真实的觉道,执著苦行、断食,这和跋伽仙人以及苦行林中那些苦行者,有甚么两样呢?」

太子这样一想,即刻从苦行的座位上站起,走下尼连禅河,让长年清净的流水,洗去身上的垢秽。但因太子的形体瘦弱,他竟疲乏无力的倒在尼连禅河边,过了一会,太子手攀岸上垂下的树枝方站起来,走不几步,又瘫倒在岸上。

这时,河边有一个名叫难陀波罗的牧女,在河畔的草原上放牧,她忽然看到一位瘦弱的青年沙门横卧在河岸之旁,好像毫无气力似的,她立时生起同情的心,手捧乳汁前来供养太子。

太子接受牧女的一杯乳汁,其中的美味实在无法譬喻。饮后,五体通畅,身体各部的机构,都渐渐的恢复了气力。

憍陈如等五人,见到太子接受牧女的供养,大为惊奇,他们以为想不到那么勇猛精进学道的太子,见了一位妇人竟退失他的道心。他和那些中途堕落的修道者,又有甚么不同呢?他们想,太子到底是太子,意志毕竟是薄弱的。他们竟不忍再多看太子一眼。

太子恢复了精神,很高兴的向憍陈如等走来,这五人,见到太子好象是污秽的东西靠近身来,赶快躲避奔逃得远远。

太子的眼中,不看他们五人,他独自一个人离开森林,渡过尼连禅河,走到伽耶山的一座小山旁,见到一棵繁茂的菩提树下,有一个金刚座,过去曾有很多求道者修定的痕迹,太子即在路边拾了柔软的草叶舖在座上,一心正念的端坐,发誓曰:

『我若不能了脱生死,到达正觉涅槃的希望,誓不起此座!』

太子发誓后,心中非常欢喜,默然的思索解决生死的问题。

评论】【加入收藏夹】【 】【打印】【关闭

※ 相关信息
  佛教动画片- 释迦牟尼佛传  (2012-06-07)
  《释迦牟尼佛传》音乐剧 记者发布会  (2009-04-21)
  第四十八章 涅  槃  (2008-04-10)
  第四十七章 最后的弟子及遗教  (2008-04-10)
  第四十六章 从越只国到毘舍离国  (2008-04-10)
  第四十五章 十大比丘弟子  (2008-04-10)
  第四十四章 特别的教化  (2008-04-10)
  第四十三章 迦毘罗城的悲运  (2008-04-10)
  第四十二章 阿阇世王忏悔得救  (2008-04-10)
  第四十一章 提婆达多叛逆遭报  (2008-04-10)
  第四十章 最初的迫害  (2008-04-10)
  第卅九章 摩登伽女出家证圣果  (2008-04-10)
  第卅八章 善生长者归佛化  (2008-04-10)
  第卅七章 玉耶女的悔改  (2008-04-10)
  第卅六章 迦留陀夷其人其事  (2008-04-10)
  第卅五章 毘舍佉大心布施  (2008-04-10)
  第卅四章 僧团中的争执与安乐  (2008-04-10)
  第卅三章 制戒的因缘  (2008-04-10)
  第卅二章 最初的比丘尼  (2008-04-10)
  第卅一章 净饭大王的逝世  (2008-04-10)

评论
发表评论( 请注册成为会员以发表评论 )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马来西亚佛教资讯网 网站声明
本网站的最佳视觉效果是采用 1024 x 768 屏幕密度,应用微软浏览器版本 5 (IE5)或以上,并支援中文简体(G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