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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比丘生活器具
作者:佚 名 发布时间:2009-02-19 来源:网络搜集  点击:

  钵

  钵(梵patra)比丘六物(三衣、钵、坐具、漉水囊)之一。又称钵多罗、波多罗、钵和兰等。意译应器、应量器。即指比丘所用的食具。

  其种类有铁钵、瓦钵之别。持钵行乞称为“托钵”。由于比丘持钵以应受他人的饮食,故钵亦称应器。

  《四分律》卷九中提及钵之种类云:“钵者有六种,铁钵、苏摩国钵、乌伽罗国钵、优伽赊国钵、黑钵、赤钵。大要有二种,铁钵、泥述。”该书卷五十二中说,禁止使用由木、石、金、银、琉璃、宝、杂宝所作成的钵,并以此简别在家和外道。《五分律》卷二十六谓不使用金银七宝、牙、铜、石、木的钵,若使用金银乃至石钵,则犯突吉罗,若使用木钵,则犯偷兰遮,若如外道之使用铜钵,则犯突吉罗。仅准许使用铁钵、瓦钵、苏摩钵。所谓泥钵、瓦钵、苏摩钵,皆是同类之物,苏摩钵是就产地而命名的。

  钵的颜色,应熏为黑色或赤色,即《四分律》所说的黑钵、赤钵。《摩诃僧祇律》卷二十九中说瓦钵当熏成孔雀咽色,毗陵伽鸟色,或是鸽色。铁钵则作钵炉,以阿摩勒核、佉陀罗核、巨摩、竹根熏之。关于容量,《四分律》卷九举出大、中、小三种。大者三斗,小者一斗半。但是根据唐代的量法,应是一斗至五升之间。

  戒律中规定比丘不得储存多钵,护持钵当如护持自己眼睛一般,应当常以澡豆洗净除去垢腻。

  在律制上,规定钵有“体”、“色”、“量”等三法。第一:钵之“体”,材质只准使用瓦、铁两物塑铸,不得使用“金、银、铜、琉璃、摩尼、白蜡、木、石……”等物制做。第二:钵之颜色,《四分律》限用黑、赤两色,《五分律》限用孔雀咽色。除此“黑、赤、灰”三色之外,不准薰染其他颜色。第三:钵的容量,《四分律》说:“大者可受三斗、小者可受半斗、中者比量可知。”依个人食量而定。

  至于钵的形状:呈矮盂形,腰部凸出,钵口钵底向中心收缩,直径比腰部短。这种形状可使盛的饭菜,不易溢出,又能保温。

  ⊙钵的由来

  关于钵的由来,根据《太子瑞应本起经》卷下所述,佛成道后七日(一说是七十七日)未食,适有提谓、波利二商主始献面蜜,佛时知见过去诸佛皆以钵受施。四天王知佛所念,各至须頞山上,从石中得自然之钵,俱来上佛,佛乃受四钵置于左手之中,右手按其上,以神力合为一钵,令现四际。《出三藏记集》卷十五<智猛传>:“又于此国见佛钵,光色紫钳,四边灿然。”《高僧法显传》<弗楼沙国>条云:“杂色而黑多,四际分明,厚可二分,甚光泽。”皆符合此说。

  关于其容量,《法苑珠林》卷三十载僧伽耶舍之钵:“释迦如来在世之时,所用青石之钵,其形可容三斗有馀。”另据《高僧法显传》所载,可容二斗许。

  关于其重量,《大智度论》卷二十六云:“所以不听比丘畜者以其重要。(中略)问曰:侍者罗陀弥善、迦须那刹、罗多那、伽娑婆罗、阿难等,常侍从世尊执持应器,何以不怜愍?答曰:侍者虽执持佛钵,以佛威德力故,又恭敬尊重佛故,不觉为重,又阿难身力亦大故。”

  钵损坏时,若五缀(五种修补方法)而不漏,则不得求新钵,经修补后再用的钵,即称五缀钵。钵置于地上时,若有转倒之虞,则当作钵支以安置之,携带时则应收入“钵囊”,或称钵袋、钵络、络囊。

  ⊙钵的故事

  相传佛成道后,二商主供养面酪时,四天王各奉一石钵,佛受之将钵相叠安置在左手,再以右手按下将四钵合为一钵。佛度三迦叶之时,将毒龙放入钵内。佛入灭后,其钵曾被慎重安置,受信徒供养礼拜。法显《佛国记》<弗楼沙国>:“ 佛钵即在此国,昔月氏王大兴兵众,来伐此国欲取佛钵,既伏此国已,月氏王笃信佛法,欲持钵去,故大兴供养,供养三宝毕,乃校饰大象置钵其上,象便伏地不能得前。(中略)王知与钵缘未至,深自愧叹,即于此处起塔及僧伽蓝,并留镇守种种供养。(中略)可容二斗许,杂色而黑多,四际分明,厚可二分,甚光泽。”

  同书<师子国>条下说,佛钵原本在毗舍离,今在犍陀卫,经数百年移至西方月氏国,再经由于阗、屈茨、师子、汉地等国回到中天竺,后至兜率天上,弥勒菩萨见之而深加赞叹,与诸天一同以香华供养七日。其后又重返阎浮提,由海龙王持入龙宫。弥勒菩萨成道之时,钵分为四,重返原地頞那山上,弥勒成道已,四天王取之奉佛。其情形如先佛一般,即贤劫千佛共同一钵。

  玄奘西游之时,此国已无佛钵。《西域记》卷二<健驮逻国>条下云:“王城内东北有一故基,昔佛钵之宝台也,如来涅盘之后,钵流此国,经数百年式遵供养,流转诸国,在波剌斯。”

  ⊙钵支

  与钵配合使用的有所谓的“钵支”。所谓“钵支”,就是支稳钵身以防倾斜、或使易于捧持的“垫子、支架”之类。(梵文pattamalaka),又写成钵枝、钵鈘、钵搘。《五分律》卷二六中记载:“有诸比丘以钵盛食,著地而翻,佛言:‘准作鈘支,用铜、铁、牙、角、瓦、石、材、木作,然漆树除外,(中略)亦准结草著于其下。’”

 

  由此可见钵支是因避免钵放在地上翻倒而作,钵支也被列为“随物”,即比丘、比丘尼所持的用品之一,又称作“杂物”。

  日本的‘大乘比丘十八物图’列有图示,由此图示可知其边缘宽阔,为胴部朝底逐渐变细的容器形态,比钵小。

  ⊙鐼子 

  钵的附助器皿。在《翻译名义集》中说:“钵中之小钵,今呼为鐼子”。

  鐼子也叫做“键(左钅右咨)”,大小有三个,形状如钵。平时小鐼装在中鐼里、中鐼装在大鐼里,大鐼装在钵里。用时取出,分盛不同的饮食。

  鐼子的由来,根据《四分律》说:“欲分粥,不知何器分?佛言:‘若以键(左钅右咨)、若小钵、若次钵、若杓作分’”。《四分律》又说:“乞食比丘,得饭、乾饭麨等,并著一处。佛言:‘不应尔杂著一处。若是一钵,应以物隔;若树叶皮、若键(左钅右咨)、若次钵、若小钵,面应手巾里。’”

  ⊙钵袋

  为包钵的袋子,又称钵囊。为三种袋(钵袋、药袋、杂袋)之一。《有部毗奈耶杂事》卷四中说:“时有苾刍手擎钵去,在路跌倒,遂使钵堕破,因斯事阙。缘以白佛,佛言:‘苾刍不应手擎其钵。’便以衣角裹钵而去,又废阙同前。佛言:‘应作钵袋盛去。’苾刍手携,过招如上。佛言:‘不应手持去,应作举挂转持行。 ’”这是说比丘走时以手持钵,不慎摔破,后来佛陀教其以衣角里之,还是又摔破。最后佛陀便教其制钵袋放置。

  由于钵必须随身携带,但用毕后持于手中行走,非常不便,因此而制钵袋,用于行路时装钵,挂于肩上。其材料及大小并没有特别的规定,被列为尼师坛的特物(随物)之一。

  三衣

  三衣(梵文trinl civarani)依佛教戒律的规定,比丘所可拥有的三种衣服,谓之三衣。即:僧伽梨(samghati)、郁多罗僧(uttarasanga)、安陀会(梵antarvasa)。此三衣总称为支伐罗(civara)。由于三衣依规定须以坏色(浊色,即袈裟色)布料制成,故又称为袈裟(kasaya)。

  依佛制,初期的出家者须过质朴的僧团生活,因此在个人物品方法,仅获准持有三衣一钵、座具及漉水囊,其中,尤以三衣一钵为出家者最重要的持物。

  《大坚固婆罗门缘起经》卷下中说:“谓一类人起正信心,修出家法。(中略)但持三衣一钵,馀无所有。”戒律中并且对其形式、大小、颜色、缝制法、穿法等皆有所规定。

  关于比丘常应随身携带三衣一钵之事,《摩诃僧祇律》卷八中说:“出家离第一乐,而随所住处,常三衣俱,持钵乞食,譬如鸟之两翼,恒与身俱。”

  《四分律行事钞》卷下之一亦说三衣是贤圣沙门的标帜,钵为出家者的用具,非俗人可用,应执持三衣瓦钵,即是少欲少事。或略称衣钵。至后世,比丘临入灭时,常将此衣钵传与门人,作为传法的信物。也因此,才有称呼主要弟子为“衣钵传人”的称谓。

  兹介绍三衣如后:

  1、僧伽梨:即大衣、重衣、杂碎衣、入聚落衣、高胜衣,为上街托钵或奉召入王宫时所穿之衣,由九至二十五条布片缝制而成,又称九条衣。据说有一次,释尊觉得天气很冷,担心比丘的衣物不够保暖,因此有大衣的制定。如人所知,大衣是由九块布缝成的,因此准于以上二衣,也称为九条。

  2、郁多罗僧:是专为掩盖上半身而披的,规定可用七块布疑缝成,因此准于上述,也称为七条,即上衣、中价衣、入众衣,为礼拜、听讲、布萨时所穿著之衣,由七条布片缝制而成,故又称七条衣。

  3、安陀会:即内衣、中宿衣、中衣、作务衣、五条衣,为做日常劳务时或就寝时所穿著。规定用五块布缝成,掩盖腰部以下。由于它的作法,下来也称为五条,这种用语传到今日的日本佛教间。

  而比丘尼除此三衣外,另加僧祇支(梵samkaksika)及劂修罗(kusula),合称比丘尼五衣。僧祇支,即覆肩衣,穿在三衣里面,里覆左肩与两腋之衣。劂修罗,即下裙,覆于腰部之衣。

  关于三衣的制订缘由,颇有异说。依《十诵律》所载,瓶沙王请佛制僧衣,以别于外道衣;佛到南山游化,见良田畦畔齐整,遂命阿难根据由相裁制深摩根衣。依《四分律》所载,佛鉴于比丘众渡恺河时现杂乱相,遂制三衣之数。《有部毗奈耶》卷三十九则载,六群比丘穿著白色衣,受到居士讥嫌,故佛制比丘须著三种坏色衣。

  三衣之色相,以青、黄、赤、白、黑五正色及绯、红、紫、绿、碧五间色为非法,应破坏之,染成茜、泥、木兰三如法色。三衣之重数亦有制限,如系新衣,则大衣二重、馀二衣一重;若属故衣,则大衣四重、馀二衣二重;若新故两者并用,则大衣新一重、故二重。  

  ⊙衣囊

  衣囊(梵civara-brsika),古代印度僧人收拾僧装(三衣)的囊袋。又作衣袋、盛衣、打包、三衣袋、袈裟袋。在佛制中,为教导僧众远离自他的执着,令以弊衣作成三衣,并令彼等善加维护,勿使破损。如《十诵律》所载,须护三衣如护自身皮肤,护钵如护眼目。著大衣时不可从事挑石、铲土、除草、洒扫等工作。三衣不同时,应收入衣囊。

  衣囊的制作,《根本萨婆多部律摄》卷五中说:“三衣袋法,长三肘,广一肘半。长牒两重缝之为袋,两头缝合,当中开口。长内其衣,搭在肩上,口安钩带,勿令虫入。”《五分律》卷二十一中也说,囊长,前至脐,以粗物制。

  澡豆

  澡豆为比丘随身十八物之一,又称豆屑。是指洗涤身体、衣服等污秽所用之豆粉。

  在《五分律》卷二十六中说:“有诸比丘浴时,出外以背揩壁树木,还入水灌伤破其身。佛言:不应尔。听用蒲桃皮、摩楼皮、澡豆等诸去垢物。”这是说佛陀在世时,有比丘洗澡以水无法完全洗净身体,便以背与树皮摩擦去垢而受伤,佛陀便教其用澡豆去垢。《有部毗奈耶杂事》卷十中说:“诸苾刍以汤洗时,皮肤无色,佛言:以膏油摩。彼便多涂腻污衣服。佛言:以澡豆揩之。”

  依《十诵律》卷三十八所记载,澡豆是由大豆、小豆、摩沙豆、碗豆、迦提婆罗草、梨频陀子等磨粉而成。另据同书卷三十九也记载:“佛在舍卫国,有人施比丘尼僧木桶。诸比丘尼不受,不知何所用,是事白佛。佛言:应取用盛澡豆。”可知澡豆当贮放于木桶中。

头巾(僧帽)

  指比丘所用之帽子。又称头袖、僧帽、禅巾、菩萨巾。根据《四分律》卷四十记载,佛陀听许比丘天寒头部寒冷头痛时,以毳或劫贝作裹头。除此之外,禁止比丘裹头。《大比丘三千威仪》卷上中说:“不得著帽为佛作礼。”又说,入室礼师之际,应当脱帽等礼节。

  相传我国于南朝萧齐时代,宝志始冠布帽,后世遂称志公帽,而广用于禅林。据《景德传灯录》卷十七<山光仁>条之记载,头巾的大小约长一尺五寸。又,《释氏要览》卷对<送终篇>“头巾”条下记载,头巾全长五尺三寸,前面长二尺八寸,背后长二尺五寸。

  在日本佛教界,自古就使用头巾,相传桓武天皇曾赠缥帽给台密的最澄大师,故冠帽之习始自天台,其后广行於真言、净土诸宗之间。

  手巾

  手巾(梵snatra-sataka),比丘所常用的十八物之一。又称拭手巾、净巾,即拭手及脸的布巾。

  《善见律毗婆娑》卷十四中说:“手巾畜二。”《大比丘三千威仪》卷下说明手巾的用处:“当用手巾有五事。一者当拭上下头;二者当用一头拭手,以一头拭面止;三者不得持拭鼻;四者以用拭腻污当即浣之;五者不得拭身体,若澡浴各当自有巾。若著僧伽梨时,持手巾有五事。一者不得使巾头垂见,二者不得持白巾,三者当败色令黑,四者不得拭面,五者饭当用覆膝上,饭已当下去。”

  在中国,手巾自古即被使用,后禅林备之于僧堂、浴室、后架等供大众使用。如《敕修百丈清规》卷六中说<大众章>大坐参条中说:“圣僧侍者,牵堂内手巾辘轳,惊酣眠者。”又,卷四<两序章>知浴条中说:“铺设浴室,挂手巾,出面盆、拖鞋、脚布。”此外,《毗尼母经》卷八提出净体巾、净面巾、净眼巾之别。《四分律行事钞》卷下之一列举拭身巾、拭手巾及拭面巾三种。

  齿木

  齿木(梵文danta-kastha),指用来磨齿刮舌以除去口中污物之木片。

  为印度僧团之日常用品,大乘比丘随身的十八物之一。梵语音译惮哆家瑟詑、禅多抳瑟插,双作杨支。关于齿木的由来,《五分律》卷二十六中记载:“有诸比丘不嚼杨枝,口臭食不消。有诸比丘与上座共语,恶其口臭,诸比丘以是白佛。佛言,应嚼杨枝。嚼杨枝有五功德,消德、除冷热涎唾、善能别味、口不臭、眼明。”

  由此可见当时佛教的卫生观念是很先进的,以嚼齿木的方式来保持口腔清洁,去除舌苔、口臭。

  在《南海寄归内法传》卷一中记载:“每日旦朝,须嚼齿木,揩齿刮舌,务令如法。盥漱清净,方行敬礼。若其不然,受礼礼他,悉皆得罪。”

  嚼齿木时,要注意礼仪,在《南海寄归内法传》卷一中说:“一头缓须熟嚼,良久净刷牙关。若也逼近尊人,宜将左手掩口,用罢擘破,屈而刮舌。或可别用铜铁作刮舌之箆,或取竹木薄片如小指面许,一头纤细以剔断牙,屈而刮舌,勿令伤损。亦既用罢,即可俱洗,弃之屏处。凡弃齿木,若口中吐水,及以洟唾,皆须弹指经三,或时謦欬过两,如不尔者,弃便有罪。”

  《五分律》卷二十七亦举出使用杨枝应注意之事:1、比丘应于阿练若处嚼杨枝;2、不可临井嚼杨枝;3、杨枝用尽,净洗乃弃;4、杨枝应截去已用处,馀更畜用;5、不以盛革屣囊盛杨枝;6、不应于温室、讲堂、食堂、作食处,和尚、阿闍梨、上座前嚼杨枝;7、不于患病之比丘前嚼杨枝等。

  关于齿木的规格,在《五分律》卷二十七中说:“有诸比丘,作杨枝太长。佛言不应有,极长时一搩手。有一比后,嚼短杨枝,见佛恭敬,便吞咽之。佛威神令得无患。佛言不应尔,极短听长并五指,亦不应太粗太细。”当时有比丘用齿木太长,不但使用不便,也很危险,而也有比丘因齿木太短,在嚼杨枝时刚好遇到佛陀,因太恭敬,而将齿木吞下去,因此佛陀才制定齿木的尺寸。

  在《四分律》卷五十三中:“极短者长四指。”《有部毗奈耶杂事》三中说:“此有三种,谓长中短。长者十二指,短者八指,二内名中。”

  关于齿木之取材,在《五分律》卷第二十六中说:“佛言:有五种木,不应当嚼:漆树、舍夷树、摩头树、菩提树是。馀者听嚼。”《玄应音义》卷十五中说:“ 多角竭陀罗木作之。今此多用杨枝,为无此木也。”《大日经疏》、《略出经》、《瞿醯经》等,则说当多用优昙钵罗木、阿修他木,若无此等树木时,当求如桑等有乳之木;或谓当用竭陀罗木。

  在《南海寄归内法传》卷一中说:“或可大木破用,或可小条截为。近山庄者,则樵条葛蔓为先;处平畴者,乃楮桃槐柳随意预收,备拟无令阙乏。湿者即须他授,乾者许自执持。少壮者任取嚼之,耆宿者乃椎头使碎。其木条以苦涩辛辣者为佳,嚼头成絮者为最,□胡草根极为精也。(中略)岂容不识齿木名作杨枝。西国柳树全稀,译者辄斯号,佛齿木树实非杨柳。”

  此外,密教在入灌顶道场时,先于三摩耶戒坛,由阿闍梨授弟子齿木以嚼之。又,据《法显传》沙祇太国条,及《西域记》卷五鞞索迦国条所载,佛往昔游化憍萨罗国时,嚼杨枝后弃其遗枝,乃生根而繁茂至今。

  净瓶

  净瓶(梵名 kalasa),指以陶或金属等制造,用以容水的器具,为比丘十八物之一,盛水供饮用或洗濯,又称水瓶或澡瓶。

  在《敕修百丈清规》<办道具>中说:“净瓶,梵语捃稚迦,此云瓶。”

  《释氏要览》中说:“净瓶,梵语军迟,此云瓶,常贮水随身,用以净手。”

  《寄归传》说:“军持有二:若瓷瓦者是净用,若铜铁者是触用。”

  《祖庭事苑》云:“净瓶,《四分律》云:‘有此丘遇无水处,水或有虫,渴杀。佛知制戒,令持触净二瓶,以护命故。’”

  《千手千眼观世音菩萨大悲心陀罗尼》以其为千手观音四十手持物之一。又,胎藏界轻荼罗诸尊中,中台八叶院之弥勒菩萨、观音院之毗俱胝菩萨及不空羂索菩萨、苏悉地院之十一面观自在菩萨,及外金刚部之火天等,皆持军持。

  净瓶的种类,分为净、触两种,《南海寄归内法传》卷一<水有二瓶>条云:“凡水分净、触,瓶有二枚。净者咸用瓦瓷,触者任兼铜铁。净拟非时饮用,触乃便利所须。净则净手方持,必须安著净处,触乃触手随执,可于触处置之。” 这是将饮用的水与洗手水分为“净水”与“触水”二瓶,是很符合卫生概念的做法。此外,水瓶为比丘十八种物之一,为使携带方便,或制袋以装之,名为瓶袋。

  当初唐代的灵祐禅师开创河山一脉时,有一个十分传奇的因缘,净瓶也成了一个有趣的公案。

  当灵祐的师父百丈禅师在江西百丈山开法时,灵祐依止他,受其启发。

  有一天,一位司马头陀从湖南来,这位头善于观察风水地理,知晓何处是大法流传之地,就告诉百丈说:“我是近在湖南找到了一座山,名为大沩山,是一座能聚集一千五百名修行人的善知识所居之处。”

  百丈听了就问司马头陀说:“老僧是不是能住持此山呢?”

  头陀说:“这一座山,不是和尚所居之处。”

  “为什么呢?”百丈问道。

  头陀就解说道:“和尚必于骨人,而这一座是肉山,外相不大相合。如果你去住山,徒众无法超过千人。”

  百丈于是就问道:“那么我的徒众之中,是否有人住得呢?”

  头陀说:“我来观察看看。”

  当时,百丈禅师的师弟华林善觉禅师,正在百丈处当首座和尚,百丈就令侍者去请他前来。

  当华林善觉入了方丈室后,百丈就问:“这个人如何呢?”

  头陀请他笑了一声,再行走数步。头陀看了之后说:“这个人不可。”

  百丈又令人去叫灵祐过来,灵祐这时正在当总务的典座。

  头陀看到之后,高兴的说:“这个人正是沩山的主人。”

  百丈于是在当夜就召唤灵祐入室,嘱咐他说:“我的化缘之地在此,而河山的胜境,你应当安止于彼地,以嗣续我的宗法,广度后学。”

  这时,华林禅师听了后抗议的说:“再怎么说我也是忝居为上首,灵祐一个典座怎么去做住持呢?”

  于是,百丈为了显示公平,就决定考试。他说:“如果你们能对著大众,下得一句出格之语,就给与住持。”

  百丈就拈题考试,直指著身旁的净瓶问说:“不能唤作净瓶,你们要唤作什么?”

  华林善觉就指著净瓶说:“不可以唤作木(左木右突)了。”当然净瓶不是木(左木右突)了。

  接着,百丈就要灵祐回答,谁知灵祐脚一脚踢倒净瓶,便跑出去了。

  百丈于是赞赏的说:“第一座输却山子(灵祐)了”于是灵祐就前往住持沩山,而开启了沩仰宗的因缘。

 漉水囊

  漉水囊(梵parisravana),指用来滤水去虫的器具,为比丘六物之一或十八物之一。音译钵里萨寿伐拏、钵里萨哩伐拏,又称漉水袋、漉水器、滤水囊、漉囊、滤袋、水滤、水罗。

  依《四分律》卷五十二云:“不应用杂虫水,听作漉水囊。”《摩诃僧祇律》卷十八云:“比丘受具足已,要当畜漉水囊,应法澡盥。比丘行时应持漉水囊。”可知比丘受具足戒后,应常携此物,以避免误杀水中的虫类,也合乎卫生原则。

  关于漉水囊的种类,《四分律》列举勺形、撗郭、漉瓶三种,《萨婆多部律摄》卷十一、《百一羯磨》卷八列举方罗、法瓶、君持迦(澡瓶)、酌水罗、衣角五种。

  在义净的《南海寄归内法传》卷一中记载:“西方(印度)用上等白布滤水;东夏(中国)则以附糊之上绢布。因生绢无法阻挡小虫,故将柔软绢布以笏尺(中国尺)量四尺,持其两端,叠为二层,缝成网状。两角附带,两侧附轮,以宽一尺六寸之棒以予以撑开。将两端挂于柱下,下置受盆。注水时,将罐底置于水器中,以免水中之虫与水共落盆中,或落地死亡。”

  根据《比丘六物图抄》卷下,义净所说的是僧院使用水滤的场合;如果祇有单独一人时,则“作扚形洒袋”(《四分律》第五二)。同时,未携带水滤时,可用外出衣服之衣角来过滤。《根本萨婆多部律摄》卷第一一中说:“其滤物有五种,一谓方罗,二谓法瓶,三若持迦,四酌水罗,五谓衣角。”举出滤水器有五种。

  而在《大乘比丘十八物图》中列有图示,由图示可看出:1、与义净所说方法大致相同。2、将布张挂于壶口滤水。3、与水壶一样,在瓶口张布过滤。4、在圆形的轮上张挂绢布。5、名符其实地使用衣角,只是方形的布。

  尼师坛(坐具)

  尼师坛(梵nisidana),比丘六物之一。即坐卧时敷在地上、床上或卧具上的长形布。乃坐具之梵语音译,又作尼师但那、巴师但娜、(左宁右页)史娜曩。意译又作敷具、坐衣、随坐衣、衬卧衣,略称具。

  《五分律》卷九中记载,尼师坛是护身、护衣、护僧之床耨,故制之。《十诵律》卷十八中说,未敷尼师坛不得坐卧于大众之卧具上。

  其颜色与三衣相同,可用青、黑、木兰三色。若以新布裁制,可作二层或三层。取旧布缝制者,可作四层。新作尼师坛时,须取旧者之坚好处缝贴在中央或四边。另依《根本萨婆多部律摄》卷六载,尼师但那之颜色,或青,或泥,或赤。

  其大小亦因个人身体不同而有异,律典中以长为佛陀二搩手、广一搩手半为本制。依《摩诃僧祇律》卷二十四中记载,佛陀一搩手等于二尺四寸。如果比丘之躯体大于常人,其所持用之尼师坛亦可增广。

  中古以来,南海诸僧以尼师坛为礼拜之用具,中国、日本皆承此风,道宣、义净诸师曾加以批评。如《南海寄归内法传》卷三记载:“礼拜敷其坐具,五天所不见行。致敬起为三礼,四部冈窥其事。凡为礼者拜敷法式,如别章所陈。其坐具法,割截为之,必须复作,制令安叶。度量不暇详悉。其所须者,但拟眠卧之时护他毡席。若用他物,新故并须安替。如其己物,故则不须。勿令污染亏损信施。非为礼拜。南海诸僧,人持一布,长三五尺,叠若食巾,礼拜用替膝头,行时搭在肩上。西国苾刍来见。咸皆莞而笑也。”

  然而,此制至今仍被沿用,而于礼佛或礼拜师长时敷用尼师坛。且有一定规制。

  念珠

  念珠是指以线贯串一定数量的珠子,用以计算称名称持咒数的法具。又称数珠、咒珠或诵珠。

  在《牟梨曼陀罗尼经》中说:“梵语钵塞莫,梁云数珠。是引接普遍根机,牵课修业之具也。”在《本槵子经》中说:“昔有国王名波流梨,白佛言:‘我国边小,频年寇疫,谷贵民困,我常不安。法藏深广,不得遍行,惟愿垂示法要。佛言:‘大王若欲灭烦恼,当贯木槵子一百八个,当自随身,志心称南无佛陀、南无达磨、南无僧伽名,乃过一子。如是渐次,乃至千万,能满二十万遍,身心不乱,除谄曲,舍命得生炎摩天,若满百万遍,当除百八结业,获常乐果。’王言:‘我当奉行。’”此即念珠的由来。

  关于念珠的功德,在《木槵子经》中说:“若欲灭烦恼障、报障者,当贯木槵子一百八,以常自随;若行、若坐、若卧,恒当至心无分散意,称佛陀、达磨、僧伽名,乃过一木槵子。如是,渐次度木槵子,若十,若二十,若百,若千,乃至百千万,若能满二十万遍,身心不乱,无诸谄曲者,舍命得生第三焰天,衣食自然,常安乐行。若复能满一百万遍者,当得断除百八结业。始名背生死流,趣向泥洹,永断烦恼根,获无上果。”

  ⊙念珠颗数代表的意义

  又据《陀罗尼集经》卷二<数珠法相品>所述,若诵经、念佛、持咒时,手持数珠一一掐之,则彼行者当得十种波罗蜜功德满足,现身即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等等。

  关于数珠的颗数,《木槵子经》说一O八颗;《陀罗尼集经》列出一O八、五十四、四十二及二十一颗等四种;《数珠功德经》说一O八、五十四、二十七、十四颗等四种;《金刚顶瑜伽念诵经》说上品一O八O颗,最胜一O八颗,中品五十四颗,下品二十七颗;《文殊仪轨经》<数珠仪则品>说上品一O八颗,中品五十四颗,下品二十七颗,最上品一O八O颗。上列颗数之来源,系一O八减半为五十四,五十四减半为二十七,二十七减半为十四,又一O八之十倍为一O八O。

  由上所述,可知数珠的颗数,应以一O八颗为其基本数。不过《陀罗尼集经》所说的四十二及其减半的二十一,当另有别说。后世认为此等颗数,皆各有象徵意义,一O八颗表示证入百八三昧,断除百八烦恼。

  在《释氏要览》中说:“小乘见修合论,烦恼共有一百八数。且明见惑、三界、四谛下烦恼共有八十八。谓苦下具一切,即十使:贪、瞋、痴、慢、疑、身、边见、邪见、见取、戒禁取也。集灭离三见,谓集灭二谛下,各除身、边、邪三见也。道除于二见,谓道谛除身、边二见也。上界不行恚,谓上界四谛下各除瞋一,已上三界四谛,共有八十八也。修道所断惑,欲界有四,谓贪、瞋、痴、慢,上二界各除瞋,共有六,已上成十,计九十八也。更口十缠,谓无渐、无愧、昏沈、恶作、恼、嫉、掉举、睡眠、忿、覆,合前都有一百八也。”

  一O八O颗表示百八三昧各具百八三昧,或金刚界一O八尊中各具一O八尊;五十四颗表示十信、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及四善根因地等五十四位;四十二颗表示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等觉、妙觉等四十二位;二十七颗表示十八学人与九无学;二十一颗表示十地、十波罗蜜及佛果;十四颗表示观音之十四无畏。

  ⊙念珠的材质

  关于数珠的资料,《陀罗尼集经》举出金、银、赤铜、水精(水晶)及木槵子、菩提子、莲华子等类;《守护国界主陀罗尼经》卷九列出菩提子、金刚子、金、真珠、莲华子等类;《诸佛境界摄真实经》卷下<持念品>列香木、鍮石、铜、铁、水精、真珠、莲花子、金刚子、间错种种诸宝、菩提子等十种;《曼殊室利咒藏中校量数珠功德经》列出铁、赤铜、真珠、珊瑚、槵子、莲子、因陀囉佉叉、乌嚧陀囉佉叉、水精、菩提子等十种;《金刚顶瑜伽念珠经》列举砗磲、木槵、铁、熟铜、水精、真珠、诸宝、帝释子、金刚子、莲华、菩提子等十一种;《苏悉地羯囉经》卷中<供养次第法品>列举菩提子、莲花子、噜梛囉叉子、木槵、多罗树子、土、螺旋、水精、真珠、牙、赤珠、诸摩尼、薏苡珠及其馀的草子等十四种;《苏婆呼童子请问经》卷上<除障分品>列举活儿子、莲华子、阿嚧陀罗阿叉子、水精、赤铜、锡、木槵、琉璃、金、银、镔铁、高佉等十二种。

  经典中亦有记载不同的念珠,有不同的念诵功德,《佛说校量数珠功德经》中说:“曼殊室利告大众言:‘汝等谛听!受数珠校量功德差别如是:若用铁为数珠者,诵掐一遍,得福五倍;若用赤铜为数珠者,诵掐一遍,得福十倍;若用真珠、珊瑚等为数珠者,诵掐一遍,得福百倍;若用木槵子为数珠者,诵掐一遍,得福千倍。若求往生诸佛净土及天宫者,应受此珠。’”

  若用莲子为数珠者,诵掐一遍,得福万倍;若用因陀罗佉叉为数珠者,诵掐一遍,得福万倍;若用因陀罗佉叉为为数珠者,诵掐一遍,得福百万倍;若开乌卢陁罗佉叉为数珠者,诵掐一遍,得福千万倍;若用水精为数珠者,诵掐一遍,得福万万倍。

  若用菩提子为数珠者,或用插念,或但手持此珠,不能依法诵佛名,等数难可拔。是诸善男子,若复有人手持此珠,不能依法念诵佛名及陀罗尼,此善男子但能手持随身,行住坐共,所出言语,若善若恶,斯由此人以持菩提子故,得福等同如念诸佛诵咒无异,得福无量。

  《陀罗尼集经》以水精为第一;《摄真实经》卷下<建立道场发愿品>说香木得一皆福,鍮石、铜、铁得二分,水精、真珠得一俱胝分,莲华子、金刚子得二俱胝分,间错种种诸宝及菩提子最胜,可得无量无骤不可说不可说分之福德。《守护经》说菩提子及种种和合之珠最胜;《数珠功德经》、《瑜珠念珠经》等亦以菩提子为最胜。

  在密教行法之中,依三部五部之差别,所用数珠亦有不同。《苏悉地羯囉经》说佛部用菩提子观音部用莲花子,金刚部用噜梛罗叉子之数珠;《守护经》及《瑜伽念珠经》说佛部用菩提子、金刚部用金刚子,宝部用金等诸宝,莲华部用莲华子,羯磨部用种种和合之数珠。

  我国有关使用数珠的记事,首见于《续高僧传》卷二十<道绰传>:“人各掐珠,口同佛号。”道绰之专弘净土,始于隋末,於唐代贞观年间又以数珠教人念佛,可见数珠是在唐初才被当作称名记数之法具。其后,以《陀罗尼集经》为始,密部仪轨被大量传译出来,数珠亦为密教僧人所广泛使用。

  在使用念珠时,通常一串念珠会有一颗母珠,方便计数。

  在《陀罗尼集经》中说:“作是相珠一百八颗,造成珠已,又作一金珠,以为母珠,又更别作十颗银珠,以充记子。”

  除了母珠之外,颗数多的念珠,除母珠外,也会多加数珠记子。如《禅林象器笺》中后:“百八颗外,有十颗小颗为记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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